招标信息

中电建(汉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目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2025-07-15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勉县境内。

3.2 项目概况

3.2.1 项目基本概况

电站距离拟建的汉中 750kV 变电站约 60km,上网条件便利,工程建设条件好。电站总装机容量 140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及地面开关站组成。上水库位于在沙沟河右岸葫芦坝处的山顶洼地,现有青豫线(±800kV)和祁韶线(±800kV)两条特高压输电线路自西向东穿越该库址,经与电网公司协商,两条线路需迁建。上库址区沟梁相间,冲沟发育,特高压青豫线(±800kv)迁建后,可在冲沟内拦挡筑坝,利用多条冲沟的天然库容,结合筑坝料需求,扩挖形成上水库。上水库正常蓄水位 1457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62m(坝轴线处),总库容 870.66 万 m³,上水库不设泄洪设施,允许支沟洪水入库;下水库利用沙沟河主河道,在沙沟河与梨坪沟汇合口下游 160m 布置拦河坝,库尾布置拦沙坝,两坝之间设置泄洪排沙洞,拦河坝前布置泄洪放空洞,形成蓄能专用水库。下水库正常蓄水位 963m,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 83.5m(趾板处),总库容 944.17 万 m³(考虑库底平整)。输水系统总长约 2370m(沿 1#机),其中引水系统全长约 1223m,尾水系统全长约 1147m,电站距高比为 4.66。地下厂房采用中部开发方式,主副厂房洞室开挖尺寸为 178m×27.4m×60.6m(长×宽×高)。

3.2.2 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相关的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及特高压线迁改工程等。

(1)施工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系统工程、施工供水系统工程、施工供风系统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及浇筑系统工程、导流工程、施工及建设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辅助工程等;

(2)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上库工程、下库工程、勉县生产调度中心、输水建筑物、地下发电建筑物、升压变电建筑物、交通工程、消防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工程、其他工程等;

(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水环境保护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周边环境敏感区保护工程、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等;

(4)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升压变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消防设备及安装工程、安全设施与应急设备及安装工程、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5)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库泄水系统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输水建筑物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3.3 项目工期/保险期限

本工程于2024年11月2日开工,截止2025年6月底已完成投资约2亿元,计划竣工日期2031年6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432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已发生的施工时段及已完成的投资额。

保险期限:自保单(暂保函)生效之日0时起至2031年6月30日24时止。保证期:24个月,自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算,免费延期天数:365天。

3.4 招标范围

陕西沙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5 招标标段/标包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保险公司的总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以省级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的唯一授权;以总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在陕西省汉中市设有正式分支机构以确保能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4.2 最近一期偿付能力应达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充足率不低于150%)。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自2022 年7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授权参与投标的分支机构未受到保险行业监管部门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且未因被保险人投诉或理赔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出具监管函。

4.4 未纳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名单。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投标人不得委托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代理本项目保险业务。

4.7 2020年7月1日—2025年7月1日,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工程标的额人民币20亿元以上(含)抽水蓄能电站或水电站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业绩经验(需提供承保业绩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限工作日)……,2日内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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