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17%液态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5-07-15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17%液态碳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

2.2项目概况:公司将原有脱酸辅料30%氢氧化钠更换为低价的17%碳酸钠母液进行脱酸作业试验,取得了良好效果。试用的碳酸钠母液能等效替代长寿处置场现有烟气治理使用的30%液碱和固体碳酸钠脱酸剂,使用母液后,工况在线指标稳定,烟气污染物浓度排放指标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相关要求,达到脱酸药剂的使用要求。

2.3比选范围:重庆创绿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液态碳酸钠。

2.4货物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液态碳酸钠

液态,碳酸钠含量≥17%,槽车运输,COD≤9000mg/L,Cl≤2500mg/L,F≤10 mg/L

7205

暂定量

注:根据比选人实际需求的数量、供货时间等保质保量供货,结算数量以经比选人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上述暂定量。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存在影响工艺的情况,可随时终止合同。

2.5交货地点:(1)主城区(璧山)危险废物处置场: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马家桥村6组288号;(2)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化北三支路1号。具体以比选人采购订购通知为准。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7质保期:1个月,以中标人完成货品供货,经比选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由于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退换货、一切风险、损失、责任和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或产品副产单位(即投标货物为投标单位工艺副产物的情况,下同)。

注:如货物制造商或产品副产单位已经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能再授权给代理商或经销商,否则将为废标。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07月15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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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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