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湾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7-15
项目名称:龙湾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龙湾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配套工程初步设计项目,该项目位于芜湖江北新区沈巷铁路南片区,包含两条配套道路及附属,其中江北五路为城市次干路(长约2公里、红线宽42米)、其中经五路为城市支路(长约1公里、红线宽32米),项目投资约5亿元。设计内容包含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性报告)、初勘、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并通过审查取得相应批复)、相关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能源技术评价、物探、管线调查探测及保护处理方案和安全评估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需要通过审查的应当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所有前期咨询服务工作及项目施工阶段配合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谈判,若供应商以联合体身份参加谈判,牵头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响应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

3.2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3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07月16日至2025 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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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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