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安设施施工劳务合作采购项目(第3次采购)

2025-07-15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速公路交安设施施工劳务合作采购项目(第3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生产需求,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1个养护项目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养护施工。现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1个养护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施工的劳务服务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辽宁路行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生产需求,拟为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盘锦1个养护区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施工项目采购劳务合作单位。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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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如所在省份已取消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则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维修项目(或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的施工劳务服务业绩。

  3.1.3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未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3.5本项目已在1、2、3、4、5、6、7、9标段成交的供应商不得继续响应,否则其响应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1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7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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