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大唐寿光羊口东、营里500MW基地光伏项目涉网设备招标公告
2025-07-15招标文件售卖截至时间:2025-07-30 17:00:00
第一章 招标公告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大唐寿光羊口东、营里500MW 基地光伏项目涉网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大唐寿光羊口东、营里500MW 基地光伏项目涉网
设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寿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寿光)
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20%(自筹)和融资80%:大唐新
能源(香港)有限公司50%,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30%,中国大唐集团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2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涉网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8WZ-02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东部、营里镇北部
2.3 建设规模:500MW
2.4 建设工期:2025.8.1~2025.11.30
2.5 设备名称:涉网设备
2.6 数 量:1
2.7 技术规格: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涉及到并网所需的设备及系统,包含:电力调度数据网及电
力二次安防、网厂交互平台终端系统、综合数据网、通信系统、快速频率响应主
动支撑系统、动态数据采集监测、二次设备在线监视与分析系统子站、压板在线
监测、500kV 断路器保护、光伏区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视频监控及火灾报警系
统、500kV 线路保护、储能控制终端(执行站)、并网相关服务等。
2.9 交货地点:大唐寿光羊口东、营里500MW 基地光伏项目现场
2.10 交货期:暂定2025.9.30
2.11 其他:若本项目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调整或变更项目配套储能系统建设,导致本项目部分设备无法继续采购或采购条件变更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调整采购范围、取消相关设备采购,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评估政策风险,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接受上述调整。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中500kV 线路保护设备和500kV断路器保护设备需提供入网许可证以及检验测试报告(检验测试报告指的是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或者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或
鉴定报告)。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自2020 年1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 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涉网设备中主要设备已投运业绩(此处涉网设备中主要设备指以下设备中任一设备:电力调度数据网、通信系统、500kV 线路保护、500kV 断路器保护)。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为成套设备采购,接受成套商或经销商投标,成套商或经销商须满足3.2.1 和3.2.2 和3.2.3 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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