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TWDS探测设备)招标公告

2025-07-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TWDS探测设备)招标,已由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5〕269 号),《2025年7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2025〕47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比列为70%,计13.72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不足部分使用国铁集团自筹资金,资本金以外投资使用贷款等。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哈密东站位于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一场,距离城市中心约14公里。

(一)哈密东站按混合式三级六厂改建,新建下行系统,到达场、调车场和出发场呈纵列式布置。其中到下行达场设到发线8条、预留4条,调车场设调车线24条,预留8条,出发场设到发线14条。对站修所进行扩建。新建综合自动化系统。

(二)改建兰新下行线7.2公里、改建临哈下行联络线1.4公里。

初步设计批复投资18.4亿元。项目建设工期1.5年。

开工时间2025年5月10日,竣工时间2026年11月10日

2.2.招标内容:哈密东站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TWDS探测设备)招标,包件划分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需求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交货

地点

收货人

交货

日期

交货状态

01包

TWDS探测设备

 

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供应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技术服务承诺书。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附进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1

TWDS探测设备

含 UPS、复示

1

哈密

东站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ZQ标)

2025年8月-11月供货

合格、车板交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诚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5 22:00至2025-07-21 22: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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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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