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压力管道(容器)零星安装维修采购项目压力管道(容器)零星安装维修包件询比采购公告

2025-07-15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实际使用单位为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动力总成事业部无锡地区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日常零星安装维修,以及无损探伤服务。本项目适用于单次预估费用在5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的日常零星安装维修,详见技术要求。

2.1包件名称:压力管道(容器)零星安装维修

2.2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度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评价分值<90分)有权终止本合同。

2.4最高响应限价:有,折扣系数不得高于0.95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2或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9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9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者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并提供发票查验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验截图);

5) 类似业绩是指设备或管道安装工程。

3.1.3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07-15 20:00至2025-07-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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