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5-2027年度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5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5-2027年度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5-2027年度音视频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目标是通过为北京音视频系统、二层两个机房冷通道封闭系统以及上海音视频系统、动力中控大屏系统提供专业维修保养工作,及时发现、诊断并排除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改善生产系统机房环境,确保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服务内容:为维保设备提供设备硬件保修服务(专业维修服务)、专业保养服务、现场技术支持服务、远程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软件升级服务等。
服务期限: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7年11月30日,其中音视频系统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北京二层两个机房冷通道封闭系统服务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7年11月30日,上海动力中控大屏系统服务期2027年1月24日至2027年11月30日。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91万元(含税)。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处理。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如 “三证合一”,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则需再提供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书;并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的投标人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的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良经营行为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人存在不良经营行为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股东、投标人高管或主要负责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或原厂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须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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