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压注浆泵招标公告
2025-07-16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压注浆泵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材料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压注浆泵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压注浆泵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二)招标货物的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矿用液压注浆泵公开招标,共计4个品种,18个月预估采购数量合计66台。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实际供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的20%。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增值税率13%)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为准)。
具体采购明细详见下表:
项目 |
序号 |
物料描述 |
单位 |
18个月预估采购数量 |
使用单位 |
要求到货时间 |
备注 |
矿用液压注浆泵 |
1 |
型号1:电机功率18.5kW液压注浆泵 |
台 |
20 |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2 |
型号2:电机功率22kW液压注浆泵 |
台 |
30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3 |
型号3:电机功率55kW液压注浆泵 |
台 |
10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4 |
型号4:电机功率75kW液压注浆泵 |
台 |
6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备注:交货数量:本项目为预估采购数量集中招标,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数量以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为准或按合同约定。
(三)交货地点: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境内的权属分公司、子公司矿井。
(四)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清批次货物。
(五)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六)运输方式和相关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出卖方自行选择,运输和卸货过程中费用及损失等由出卖人承担。
(七)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1.付款条件: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率13%。
2.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结算。
3.买受人将根据工作需要对中标人的部分产品纳入超市寄售或框架协议管理。对于纳入超市寄售管理的产品,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情况进行选用,买受人定期对寄售物资的消耗情况进行统计,通知出卖人依据明细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纳入寄售管理的产品按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含税)收取1%的仓储服费。
4、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
(八)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不少于10份相同或相近参数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至少包含招标项目中2种及以上型号),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设备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分项报价表顺序报价,明细表内所有物资必须逐项全部报价,如有缺项或者报价为零,按无效标处理。
投标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台) |
税额(元) |
净总额(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1 |
液压注浆泵 |
电机功率18.5kW |
台 |
20 |
||||
2 |
液压注浆泵 |
电机功率22kW |
台 |
30 |
||||
3 |
液压注浆泵 |
电机功率55kW |
台 |
10 |
||||
4 |
液压注浆泵 |
电机功率75kW |
台 |
6 |
配套搅拌机分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台) |
税额(元) |
净总额(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1 |
矿用浆液搅拌机(气动) |
/ |
台 |
1 |
||||
2 |
矿用搅拌机(高速制浆机) |
/ |
台 |
1 |
2.投标人对系列产品的报价应具有规律性、系列性、科学性。如出现报价无次序、报价混乱或明显违背常理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3.报价为落地价,包含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3%)等所有费用。
4.中标有效期内货物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出现不涨价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视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拒绝其参与买方组织的下一个采购周期的招投标活动。
5.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3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相应生产经营范围及资质的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二)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信息(三证合一的不须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具有此次采购货物主机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配套电气部分具有合格有效的“防爆合格证”相关资质证件;配套搅拌机具有合格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中间商、联合体投标。
(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九)因违规等原因,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6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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