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二枢纽园区5部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5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电信二枢纽园区1号、5号、6号、7号、8号电梯为2001年三菱株式会社电梯有限公司出厂,2002年投入使用。1号电梯曳引钢丝绳磨损严重,限速器钢丝绳磨损严重,平层感应器严重老化,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老化,需更换维修;5号货梯曳引钢丝绳磨损严重,曳引轮磨损严重,限速器钢丝绳磨损严重,平层器严重老化,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老化,油封老化需更换。轿门严重变形,需加固;6、7号电梯的抱闸组件老化、磨损严重,油封老化漏油,导靴磨损严重,现需更换维修;6、7、8号电梯曳引钢丝绳磨损严重,限速器钢丝绳磨损严重,平层器严重老化,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老化,建议更换维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实施地点

质保期

1

2025年二枢纽园区5部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维修

详见询比文件

/

甘肃兰州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1.2.1采购内容:二枢纽1号电梯更换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平层感应器、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5号电梯更换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曳引轮、平层感应器、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油封、轿厢加固,8号电梯更换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平层感应器、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6、7号电梯更换曳引钢丝绳、限速器钢丝绳、平层感应器、缓速开关、缓冲器开关、门滑块,抱闸、油封、导靴、曳引油。

1.2.2项目规模:2025年甘肃电信二枢纽园区5部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维修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32.744091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30.040450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2.703641万元人民币。

1.2.3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0.040450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维修))(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5人员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且具备质量监督局(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维修)。

证明材料: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所有人员以证书、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职工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及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为准,缺一项不满足资格要求。

2.1.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承诺函为准)

2.1.7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不分包转包承诺函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不得存在的情形1: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近两年(自2023年7月25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2.2不得存在的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5)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6)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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