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显德汪矿制修中心外委设备修理租赁4.2米承运车辆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

2025-07-16
1.采购条件

显德汪矿制修中心外委设备修理租赁4.2米承运车辆项目(第2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显德汪矿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显德汪矿制修中心外委设备修理租赁4.2米承运车辆项目(第2次采购);

2.2采购范围:显德汪矿制修中心外委设备修理租赁4.2米承运车辆项目(第2次采购),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均为往返单程运输:

一标段:葛泉矿、郭二庄矿至显德汪矿,运输里程约14公里;

二标段:邢台矿、云驾岭矿、邢台机械厂至显德汪矿,运输里程约25公里;

三标段:邢东矿、大淑村矿、万年矿至显德汪矿,运输里程约45公里;

四标段:东庞矿(含北井、西庞井)至显德汪矿,运输里程约65公里。

2.3项目地点:各运输线(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一年或项目金额达到对应标段预估价(以先到为准);

2.5服务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要;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年07月16日09:00时至2025年07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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