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机务段ZN250、ZN270、ZN285型增压器和DF7C风扇耦合器维修项目分两个包件分别择优选择1家供应商,供应商可同时参与两个包件,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二、采购内容
ZN250、ZN270、ZN285型增压器维修,DF7C风扇耦合器维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配件委外修承修单位必须具有下列前三项维修资质的其中之一。 2.1、具备上述配件生产资质的单位,需提供相应配件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在铁路机车上的使用证明。 2.2、承修单位在铁路局公布的《铁路机车零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目录》中或取得铁路局出具的《铁路机车零部件维修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 2.3、承修单位在铁科院或国铁集团主管部门审查公布的铁路机车零部件维修能力评估合格名单中。(按铁总运机检修电[2017]1251号电报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原铁道部运输局出具的资质证明已作废) 2.4、维修配件资质应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要求。 2.5、维修业绩不作为维修资质使用,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3、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纳税人资格,近两年内完成过同类服务项目。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规则。 5、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和依法纳税记录。 备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报价;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 (10)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情况;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采购文件从2025年7月15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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