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心街、南城门周边及开元寺塔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街、南城门周边及开元寺塔广场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定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定行审项招标许【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00.314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506.0889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中心北街与仓门口外立面改造工程、中心南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定州塔北侧维修项目、晏阳初旧居步道工程、贡院牌楼维修项目工程、开元寺塔广场及定州东站项目、亮化工程等,建设地点:定州市中心南街/中心北街(路口)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施工(中心北街与仓门口外立面改造工程、中心南街外立面改造工程、定州塔北侧维修项目、晏阳初旧居步道工程、贡院牌楼维修项目工程、开元寺塔广场及定州东站项目、亮化工程等)及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审计、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546.1508万元。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3.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资格;□/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3(1)财务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2024年度财务状况承诺函或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2.4其他: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6 09:00至2025-07-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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