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低频脉冲电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磁振热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

9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贴敷式胰岛素泵

其他医疗设备

4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排痰机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2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超声波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微波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气囊式体外反搏装置

其他医疗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中频脉冲电治疗仪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5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无创咳痰机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6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细胞离心涂片机

临床检验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15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1标段

口腔正畸工具套装

口腔设备及器械

1

详见招标文件

4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2标段

远程病理会诊系统

临床检验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2标段

显微镜(加图文报告系统)

医用光学仪器

1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2标段

医用储血冰箱

临床检验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2标段

生物安全柜(A2双人型)

临床检验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3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 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2标段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临床检验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3标段

全身全仓紫外线治疗仪

其他医疗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35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3标段

脊柱减压牵引系统

其他医疗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440000.00

国产

中医康复、检验类及皮肤、五官科门诊配套设备购置-3标段

数码皮肤显微镜/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

其他医疗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290000.00

国产

数量合计:

24

预算合计:

23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登记证; 4.2 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15 20:55:49 至 2025-07-22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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