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泰山管委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6
项目名称:泰山管委财产综合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7万元

最高限价:197万元

采购需求: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财产综合险采购及与之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保单生效之日起至保单失效之日止)。具体以保险单载明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能够合法从事所投保险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保险类特殊行业,本项目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报价,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市级分公司以下的分支机构、代办点等不具备报价资格,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机构参与报价;

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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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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