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5~2027年全省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5~2027年全省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40.80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需求,拟选取2家服务供应商对安徽省全省16个地市提供现金清分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人民币纸、硬币和外币的清分整点工作。中选及分配原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前2名供应商中选,由采购人划分服务片区,每个片区包括8家市分行,每家入围供应商清分量约占总清分量的50%。当触发以下规则时二分可以向省分行申请启用更换供应商(更换成入围的另一家供应商):①项目服务所在地的二级分行/一级分行运管、法规等相关部门发现供应商外包人员存在违法行为、道德风险、专业能力不足等情形;②对供应商按月评价、按季考核,1年内季度考核结果中出现2次及以上“不合格”(考评得分<90分);③监测假币夹杂、完残夹杂情况,一年内有2个季度出现同比增长等情况。本项目预算金额约1240.80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2025~2027年全省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业绩。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6、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6.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2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6.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6.4近三年内被司法机关或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5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6被列入邮储银行供应商管理灰/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7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供货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服务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1:6.1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6.2-6.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外包活动转包或变相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6日08时30分到2025年07月2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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