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信银行大连分行监控中心值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二、招标内容:择优选取1家单位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提供监控中心值守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如本项目经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本项目废标。

     三、采购预算及控制价:

采购预算:三年合计约187.35万元,每年约62.45万元。

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用单项报价,投标人所投单项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7、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8、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9、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10、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2025年7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止每天8: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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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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