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增10MW/4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增10MW/4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001)墨竹工卡县华鑫隆能源有限公司甲玛乡华泰龙矿区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新增10MW/4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

·2.2·计划工期:

·2.3工程建设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国内至少1个及以上类似储能系统业绩(含在建工程)。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4.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6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并提供人员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证明其满足上述要求;5.项目经理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至少1个及以上类似储能系统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合同中需要体现项目经理姓名或提供该合同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书面证明文件;6.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22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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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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