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项目名称:上海音乐学院零陵路校区教学楼气体灭火设备检测充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上海音乐学院零陵校区教学楼B1F高配间和4F核心机房内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钢瓶组检验合格期已到期,按照GB13075、GB13004、GB25972之规定,需对七氟丙烷和氮气气瓶组进行定期充装、检验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书)。
项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20号。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气瓶检测书面报告,检测报告必须由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的检验机构出具,并在报告中注明核准证编号及有效期。
服务要求:合同期内服务人员需听从相关管理人员的调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以达到要求的合理服务要求为最终目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近三年(以响应截止日为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省级或市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17日 09:00:00至2025年07月23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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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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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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