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2025-07-16

 

 

采购公告

1、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针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3、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4、项目内容:现需要租赁以挖机、吊车、铲车、推土机、叉车等,用车次数以实际次数为准,租用价格、用车种类和使用时间进行单价结算。

5、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

车辆名称

车辆规格

运输区间

单位

最高拦标限价

备注

吊车

50吨吊车

黔西范围内(包含新田煤矿)

元/辆/台班

3300

 

80吨吊车

黔西范围内(包含新田煤矿)

元/辆/台班

5200

 

100吨吊车

黔西范围内(包含新田煤矿)

元/辆/台班

10660

 

挖机

150型号挖机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1750

 

220型号挖机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2380

 

150型号抓机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1800

带吸盘

220型号抓机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2500

带吸盘

铲车

50型铲车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1900

 

推土机

60型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2500

 

叉车

5吨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1600

 

10吨

新田煤矿使用

元/辆/台班

2400

 

6、响应人资格条件: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有车辆租赁服务;

6.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配合处理现场施作业中发生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6.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有效证明。同时,需提供本项目拟投人员的社保缴纳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6.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6.9响应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6.11本项目不允许被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田煤矿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7、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

7.1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7月21日14时00分。

7.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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