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风帆有限责任公司空压机及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空压机及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SC

2.2项目名称:空压机及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3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台数

要求

1

双级永磁变频喷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水冷式)

5

Q≥40m3/min P=0.8MPa(具体排气量、主机功率需厂家明确注明)

2

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5

空气处理量≥45m3/min(压力P=101325Pa、温度T=20℃、相对湿度ψ=75%);压力损失≤0.05Mpa;电加热功率≤20KW;最高工作压力≥1.0MPa

3

4m³储气罐

2

V=4.0m3,P=1.0MPa

4

2m³储气罐

6

V=2.0m3,P=1.0MPa

5

粗效过滤器(吸干机前)

5

除尘精度:过滤3μm固态粒子、去除95%液态水份、最低油份残留量5ppm w/w

6

高效过滤器(吸干机前)

5

除尘精度:过滤1μm固态粒子、去除100%液态水份、最低油份残留量1ppm w/w

7

超高效除油过滤器(吸干机后)

5

除尘精度:过滤0.01μm固态粒子、去除100%液态水份、最低油份残留量0.008ppm w/w

8

散热器备件

4

与空压机同型号的气冷散热器2个、油冷散热器2个,作为备件储备。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历天内。

2.5交货地点:保定大王店风帆产业园区高新电源分公司内。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或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型号(可无内置余热回收系统、风冷/水冷均可)空压机设备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体现双方名称、标的内容、签订时间及盖章等页面。)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其中:国产设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进口主机设备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并注明品牌、产地及同型号国内销售产品的报关单。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5年7月16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23日16时00分。

4.2标书费:60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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