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全园电力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2025-07-16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全园电力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35万元(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为单价限价*成交折扣*实际发生的数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全园电力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全园电力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1.2 被授权人参加谈判采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采购,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1.7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注:①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1.3和1.5项无需提供。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有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上述证书、无在手证明、以及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6 00:00到2025-07-23 23:59

五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2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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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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