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2025年机房专变增容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分公司2025年机房专变增容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包括对机房专变增容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不划分标包

高低压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详见询比文件

淮安市盱眙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询比文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实施地点:淮安市盱眙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1.2.2项目规模:本次询比预估采购预估金额约为9.7万元(含税)。

1.2.3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试运行。

1.2.4质保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1.2.5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6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2.7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97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第六章响应一览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提供承诺书。

2.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7供应商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

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

2.8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参加。代理商参加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加,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加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参加;

(2)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9供应商承诺针对本项目投入不少于2名持有相关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的服务人员。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所提供人员2025年1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以上人员社保是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则另须提供乙方与第三方公司的社保代缴委托协议扫描件)或者劳动合同扫描件;(4)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2.10供应商业绩要求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一例与本项目类似的高低压设备销售项目业绩。

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22日00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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