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开闭所电力设施迁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1.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开闭所电力设施迁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丽水市人民医院,招标人为丽水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6.8万元,建设内容:在原开闭所北侧约10米处新建开闭所配电房,新配电房尺寸约为8.2*6.9米。

2.2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内容: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涉及本项目的所有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协助配合施工图预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工作内容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评审费、图审费及专家费)以及为完成相关施工图需要对招标人现有初步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初步设计等工作。

2.2.2工程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如有)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2.2.3 施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37.8万元。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7(1)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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