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询价采购空心梁板等材料
2025-07-16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沪苏湖铁路相交道路节点改造工程(一期)(吴江段)同步实施工程3标项目部,因施工生产需要,需采购空心梁板等材料,具体规格、数量、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空心板梁 |
/ |
立方米 |
174.7 |
|
2 |
伸缩缝装置 |
D40 |
米 |
31.4 |
|
3 |
伸缩缝装置 |
D60 |
米 |
25.3 |
|
4 |
双向钢塑土工格栅 |
/ |
平方米 |
1753.8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时间2024年1月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询价物资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不做任何调整。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三、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单价。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甲方指定的交货点合格交付货物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甲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符合规定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时间区间内的物资供货明细记录;
(3)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价确认书。
2、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70%的货款,剩余30%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
请各报价人按照我单位要求,于2025年07月19日18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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