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热电一分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项目

2025-07-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热电一分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哈发改审批【202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能效提升项目—哈投热电一分厂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项目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在招标方提供的长30米、宽12.5米、最大允许建筑标高为24米的场地范围内,投标方依据招标方脱硫废水指标,提供一套技术可靠、处理量不低于5m3/h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其产水指标应满足招标方需求。

2.4交货期:共计1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主要设备的加工制作,具备发货条件。现场安装具备安装条件后40日内完成现场安装及调试,达到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设计、供货、安装和调试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供设备生产制作、废水处理系统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艺系统及电气系统设计、所供全部货物的安装及调试、包装运输、现场装卸及搬运、仓储管理、检验调试、竣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41666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营业执照。如有同一品牌多个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1月至2025年03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供货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16日1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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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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