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采购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类型:服务

4.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预算金额:150000元

6.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9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费率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资产评估计费标准(累进计费总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档次

资产评估价值(万元)

累进计费率‰

1

25以下

4

2

25-50(含25,下同)

1.5

3

50-100

1

4

100-1000

0.5

5

1000-2000

0.3

6

2000-5000

0.15

7

5000-8000

0.08

8

8000-10000

0.04

9

10000-100000

0.02

10

100000以上

0.01

说明:(1)上述收费标准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计费基数:按评估价值计费。

示例:某资产评估价1000万元,报价费率为80%,则评估费计算如下:

25万元×4‰=0.10万元;

(25-50)万元×1.5‰=0.0375万元;

(100-50)万元×1‰=0.05万元;

(1000-100)万元×0.5‰=0.45万元;

合计收费=(0.10+0.0375+0.05+0.45)=0.6375*80%=0.51万元(不足1000元的按1000计算)。

(3)年租金评估收费。按租售比1:20换算为房屋评估价值计算费率(如市场行情与估价值差距较大,原则上按照市场实际价值进行评估)。

示例:某房产评估年租金10万元,按照1:20的租售比换算为该房产评估价值200万元,评估费计算同上。

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按规定在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供扫描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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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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