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妇幼保健院基因测序仪等一批医疗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6预算金额(万元):315.0642
最高限价(万元):315.0642
采购需求:1标段采购双目视力筛查仪1台、自动听性脑干反应1台。;2标段采购过氧化氢气体监测仪1台、医用绝缘检测仪1台、蛋白残留检测仪1台。;3标段采购宫腔镜检查镜及腹腔镜相关器材1批。;4标段新生儿无创呼吸机1台、输血泵1台、中央遥测监护系统1套、床旁输液工作站1套。;5标段采购基因测序仪1台、基因测序仪试剂1批。;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满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无(未预留,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1)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4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5)5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1)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无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参与投标的,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17 06:00至2025-07-2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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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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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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