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场集团痕量检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机场集团痕量检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浙江省机场集团痕量检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标段一为QS-B220型痕量探测仪耗材(宁波机场)项目;标段二为IONSCAN 600型痕量探测仪耗材(宁波机场)项目。标段三为QS-B220型痕量探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温州机场)项目。标段四为TR2000DB型痕量探测仪维修配件及耗材(温州机场)项目。服务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招标要求,为痕量检测仪提供维修、配件及耗材服务供应,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标段说明: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评标顺序为先评审标段一,再评审标段二的顺序,每个标段各产生一家中标人,可兼中。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招标人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五 考核细则的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在85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合同继续履行。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本项目的中标人赔偿后一年因更换承包商所产生的高于原合同费用的差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标段一或标段三投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具有QS-B220型安全检查设备或其备件的供货或维保服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⑥标段二投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具有IONSCAN 600型安全检查设备或其备件的供货或维保服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⑦标段四投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具有TR2000DB型安全检查设备或其备件的供货或维保服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3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00 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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