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缙云县壶镇镇消防救援站项目双电源高压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2025-07-16
1.招标条件

缙云县壶镇镇消防救援站项目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审批缙云县壶镇镇消防救援站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缙发改园〔202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业主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缙云县欣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缙云县壶镇镇消防救援站项目双电源高压电力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投资4172.8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8.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3.37万元,预备费160.4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003㎡,总建筑面积6189.8㎡。主要建设内容为消防站及紧急救援中心建设、内部装修、绿化等工程,包括执勤备战楼、训练塔、门卫、民安救援中心、风雨操场等。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新装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交直流一体箱、1000A低压封闭母线、敷设电缆,新建管道、电缆井、通道整平、绿化带破复等。(具体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76.427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项目负责人在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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