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石河子西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肥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6本第八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已由 以师农发【2023】9号文、【2023】36号文、【2023】61号文、【2023】201号文、【2024】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石河子西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及各团场
3.工程规模:133团、134团、142团、144团、148团、149团高标准农田肥料采购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08004006250465001001 |
石河子西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肥料采购 |
石河子西域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肥料采购的所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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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提供至少一项产品的厂家授权书);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配备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若2024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07月至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项,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开标当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页截图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7、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领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2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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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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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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