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水东输油首站烟囱拆除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水东输油首站烟囱拆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水东输油首站位于茂名市电白区海滨一路,邻近茂名市热门旅游景区中国第一滩。根据茂名市整体规划,我司水东输油首站原锅炉房附属烟囱(红砖结构,约45米高)需进行爆破拆除。

2.2 建设地点:

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水东输油首站

2.3 招标范围:

对水东输油首站原锅炉房附属烟囱(底部直径5米,顶部直径4米,高45米,体积约2,873m³,红砖结构无钢筋)及附属烟道实施爆破拆除。投标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前期工程勘探、编制爆破方案、向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审批备案;制定完善的爆破飞石防护方案,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布设规范防护设施。爆破完成后须清理全部爆破废弃物及施工遗留垃圾,并对场地进行平整恢复。所有工作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2.4 工期:

1.时间暂定为合同签订后45天。

2.由于招标人责任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延误的工期,工期可相应顺延。

3.如有特殊情况,经招标方同意可以延迟合同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力的境内合法机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方必须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等级二级或以上)。

3、投标方须从2022年5月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B级或以上爆破拆除工程,并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文件(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开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禁止参与投标的范围: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c)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d)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e)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f)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查询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g)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仍在处罚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h)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其投标无效。

(i)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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