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埔联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Z-04地块、AZ-06地块、AZ-08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16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2-04-01-23568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埔联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Z-04地块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埔联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Z-04地块、AZ-06地块、AZ-08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埔联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Z-04地块、AZ-06地块、AZ-08地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埔心村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约81260(不含幼儿园)平方米(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AZ-04地块:3.39(住宅及幼儿园整地块容积率,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4700㎡),AZ-06地块:4.38,AZ-08地块:4.43],预计总建筑面积为509,941平方米(不含幼儿园),计容总建筑面积约355,090平方米,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20米,裙楼1层,住宅塔楼1至32层。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地下车库、配套商业、公建配套等(具体规划指标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条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统筹协调、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交钥匙”工程总承包,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报建、报批;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负责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文件。 | ||
工期(交货期) | 956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911个日历天),暂定2025年8月15日开工(具体以监理人/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2028年02月1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及备案并完成移交交付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8981.87576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4.1、4.2)的资质: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注:(2)注册地在中国大陆的企业申请人(以下简称“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5.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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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23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11日 9时3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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