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电信滨江数据中心、虹桥局等局点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电信滨江数据中心、虹桥局等局点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更新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下进行江阴电信滨江数据中心、虹桥局、中山路局等局点消防设施整改工作。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江阴电信滨江数据中心、虹桥局等局点火灾报警系统升级更新项目询比内容包括江阴电信滨江数据中心、虹桥局、中山路局等局点消防设施整改工作。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87900元(含税),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1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487900元(含税)。

1.2.2★工期要求:工期50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2.3★保修期:整体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

1.2.4项目地点:江阴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乙供甲控)。

1.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47614.68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

2.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5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6  业绩要求: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消防设施施工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单项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和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必须对应,框架合同时间、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开具时间、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2.7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2.7.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7.2项目经理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7.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2.7.4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并承诺所提供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供应商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2025年1月(含)起)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服务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7月17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7月21日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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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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