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7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
2、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16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50850-1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 1160000 11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3套 否
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 1套 否
5.2单项最高限价: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1050000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110000元。
5.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质保≥3年。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产品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以交货期时间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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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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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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