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十八里镇)EPC项目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17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十八里镇)EPC项目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专业承包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招标人: 亳州市谯城区交投建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亳州市谯城区十八里镇十八里村  
2.项目规模: 谯城区城乡公交智慧冷链物流一体化示范园区EPC项目(十八里镇)占地总面积约88162.5m² (合132.2438 亩),总投资金额约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17529.80㎡,地上建筑包括1#冷链物流中心、2#中药材物流中心、3#中药材物流中心、4#冷链物流中心、5#中药材物流中心、6#中药材物流中心、7#物流分拣中心、8#物流分拣中心、9#供应链服务用房、10#供应链服务用房、11#供应链服务用房、12#供应链服务用房、13#供应链服务用房、14#供应链服务用房、15#门卫,地下建筑包括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本次专业承包预算金额242.70万元。

3.计划工期: 暂定18个月【其中塔吊租赁期18个月,物料提升机租赁期 6个月, 自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开始使用日起算,直至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报停设备停机之日至,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不满一整月租金计算方式为:月租金/30 天*实际使用天数】。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拟租赁塔吊6台、物料提升机6台,详见招标文件。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2427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23056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1.2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仅对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情形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1.6其他: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  /  专业  /  证书;

2.2  /;

2.3其他:  /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 17:30 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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