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7年度厦门市政水务集团起重设备维保-公告

2025-07-16
1、招标编号:SWJG(货)招字 D2025-074 号
2、招标项目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一览表。

3、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供应商在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含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采购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并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包括供应商分支机构)或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包括供应商分支机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3 供应商具备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或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级别为 B 级或 A 级资质,且证件有效期在 2025 年 10 月 15 日之后,提供证件复印件。

3.4 供应商应提供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独立完成至少一项 25 吨或以上的桥式或门式起重机安装或修理业绩。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①供货合同复印件②该项目所有销售发票复印件③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的相关证明。一项业绩的发票与合同的双方单位名称、金额应一致,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证明与合同的双方单位名称、起重机械起重量及设备数量应一致。

3.5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

供法人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和相关信息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购买(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 年 7 月 23 日]17:00 止(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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