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暖气管道更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预算金额:60.51万元
最高限价:60.51万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技术楼暖气更换、采暖管道更换、混凝土路面恢复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庆市财采【2022】16 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