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已由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审发【2025】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蓝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照明、绿化等工程具体为:道路工程:全长约1766.623米,红线宽度40米,设计速度为50千米/小时;拆除新建车行道沥青路面56441平方米、人行道11906平方米,更换路缘石11526米。交通工程:标线数量2520平方米,中央隔离护栏1250米。照明工程:组合花灯91套,15米三火银杏中杆灯2套。绿化工程:小叶女贞绿篱2739.61平方米,红叶石楠绿篱1207.71平方米;公交站亭6个,配套垃圾桶6个;

2.2项目地点:滋水路南起关中环线,北至蓝水路;

2.3项目投资总额:701761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标段编号:E6101223506NDIsYJyTf001;标段类型:监理;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本项目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全部监理服务;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标段名称:蓝田县滋水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监理(二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需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保证明(不含开标当月)。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相关信息须查询,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7月17日12时00分00秒起至2025年07月23日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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