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二分公司机荷改扩建2标项目预应力钢绞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 二分公司机荷改扩建2标项目预应力钢绞线采购招标,招标人为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表中货物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二分公司机荷改扩建2标项目。

2.2 项目概况: 深圳机场至荷坳段高速公路(机荷高速公路)属于 G15 沈海高速公路深圳段,位于深圳市中心区域,是粤港澳大湾区东西向的交通中轴线。既有机荷高速分别于 1997 年和 1999 年建成通车,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100km/h。随着深圳市的高速发展,截止 2016 年底,全线日均交通量为 123078pcu/日,全线处于六级服务水平,部分路段呈现拥堵常态化。本项目选择原路充分扩容,按照立体复合通道模式进行改扩建,即采用地面层+立体层的改造方式,两层都按高速公路标准设计,地面层设计速度 100km/h,采用双向 8 车道标准拓宽;立体层在原路走廊带内紧邻原路采用桥梁、隧道及路基方式新建立体通道,采用双向 8 车道标准,设计速度 100km/h,构成立体复合高速通道,同一套收费系统。

第2合同段地面层起点 DK8+500 白泥坑立交以东,终点 DK15+900 位于秀峰立交西侧,全线长7.490km;立体层左线起点 ZK8+537.455,终点 ZK16+026,全线长 7.489 km;右线起点 YK8+611.800,终点 YK15+950,全线长 7.338 km。项目现状互通式立交改造 3 处,新建1处,项目预计工期54个月。

3.招标范围

3.1 招标范围: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件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标包1

预应力钢绞线

ɸ15.2/1860MPa

10600

有粘结

合计:

10600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订单为准。

3.2 交货地点: 深圳交货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甲方项目指定位置;

惠州交货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将军路与惠兴路交叉口附近甲方项目指定位置。

3.3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0日(暂定),如甲方项目需要可延期。

3.4 其他: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2023)标准,抗拉强度标准值为1860Mpa等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4.1.1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与招标货物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4.1.2 投标人需要(登录后查看)注册并经审批通过。

4.2财务要求:

4.2.1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注册资金的,则以最新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报表数据为准。

4.2.2近3年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2.3投标人最新年度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千万元;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3千万元。

4.3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贸易商的,须提供近3年预应力钢绞线的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高速公路、铁路中钢绞线销售业绩不少于5千吨,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为厂家(包括厂家下属全资销售公司)且以自有品牌钢绞线参与投标的,仅需提供品牌销售业绩。

4.4信誉要求:

4.4.1 投标人近三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曾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

4.4.2 近三年(2022.1-至今)至少二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4.3投标人不得存在4.7款的任何情形。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投标人应给予配合。

4.5 品牌要求

(1)根据业主合同要求,本项目钢绞线使用品牌限定范围为:

威海银兴预应力线材有限公司、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天维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河南恒丰钢缆有限公司、天津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

(2)钢绞线生产厂家只允许使用自有品牌进行投标,厂家参与投标的同时也可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每个品牌(所有子品牌合计)不限制授权代理商家个数。

4.6其他要求:

4.6.1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物资近 1 年以来具有CMA认证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2份。(检测报告的钢绞线品牌与投标品牌必须一致)

4.6.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6.4 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在未完成整改或消除影响前不得参与投标。

4.6.5 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7.2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7.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7.4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7.5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7.6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7.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7.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7.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4.7.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7.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7.12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7.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7.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4.7.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7.16 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4.7.1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本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9:00时至2025年7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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