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乙醇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比选公告

2025-07-17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选聘 1家施工单位 提供 乙醇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安装调试整改服务,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乙醇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安全隐患整改服务,对乙醇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进行安装调试整改。本次限价390259.38元,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模式。(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二、报名时间

2025年07月 17日13:30-至2025年07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北京时间)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工程类项目不能以分公司投标];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4年06月0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财务状况要求:工程类: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2024年12月31日)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每年净资产大于 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

(四)参与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参与单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或复印件。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报名机构近三年内(2022年06月0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消防工程施工业绩(含乙醇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安装调试));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注:①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②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六)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可以与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管理班子职务。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安装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以及在项目周期内的唯一性任职承诺;

(2)技术负责人提供工程类(安装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八)不联合体参选。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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