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朝阳川灌区水南干渠修复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7-171.项目编号:CG01;
2.项目名称:延吉市朝阳川灌区水南干渠修复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48453.00元;
5.采购需求:修复改造干渠1条,总长 723m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程地点:延吉市朝阳川镇
7.计划工期:14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8日,计划完工工期:2025年12月31日。
8.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符合现行水利行业施工安全相关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在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企业信息已 公开,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
3.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16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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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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