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电福富宁德分公司福安市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外包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7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具体服务如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1

1.2项目工期要求:开始服务之日起12个月。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23.55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具体技术参数等见询价文件中的技术参数部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