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骨科诊疗中心和车谷)脑氧饱和度监护仪6台招标公告

2025-07-17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骨科诊疗中心和车谷)脑氧饱和度监护仪6台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为脑氧饱和度监护仪,本项目共分1个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台、套)

最高限价

(万元)

交货期

免费保修期

备注

脑氧饱和度监护仪

6

180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整机保修5年

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免费保修期为整机保修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  至 2025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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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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