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四次)
2025-07-17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公开询比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内容
项目概况: 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需进行2025年、2026年和2027年三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维护服务及202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项目内容详见项目明细一览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中的技术要求。
项目明细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 |
付款方式 |
交货地址 |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 |
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服务 |
详见技术要求 |
无预付款。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高新技术企业:一期在完成2026 年度所得税汇算后,甲方支付合同分项金额30%,二期甲方在2028 年高新技术企认定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合同分项金额30%,尾款在甲方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完成并网上公示后支付合同分项金额40%; 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期间知识产权管理:⑴发明专利包授权官费及代理费:发明专利收到国家专利局受理通知书,乙方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官费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付50%。收到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书、乙方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付清尾款。⑵实用新型专利包授权官费及代理费:实用新型专利在收到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书、乙方代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官费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一次性付清。⑶代缴已授权专利年费及代理费:年费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年费的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由乙方代缴至国家专利局。 |
焦作神华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6.445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经营范围、资质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且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3)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
(4)在河南能源集团范围内物资采购应答活动、合同履行、产品使用、售后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不良行为或质量问题(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措施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认可的除外)。
(5)响应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类似项目成功申报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取得的证书扫描件或取得省级公示名单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3)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等。
(4)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含被列为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并在禁入期内的)。
(5)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受到河南能源或焦煤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供应商须知
1、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厂商要求、询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供应商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2、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审核通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到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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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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