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邮物流济南、临沂、烟台、威海、青岛航站、青岛邮区中心处理中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7-17本项目为山东中邮物流济南、临沂、烟台、威海、青岛航站、青岛邮区中心处理中心外包采购项目二次,拟对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临沂、烟台、威海、青岛航站、青岛邮区中心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四、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6个包,分包1济南中心,分包2临沂中心,分包3烟台中心,分包4威海中心,分包5青岛航站,分包6青岛邮区中心。各分包中标1个主供应商和1个备选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采购内容:分包1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济南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4558万元(含税);分包2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临沂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及报刊分发处理,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2102万元(含税);分包3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烟台处理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1496万元(含税);分包4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威海中心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938万元(含税);分包5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航站内部处理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720万元(含税);分包6为山东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邮区中心进出口业务包件车间全环节作业流程,本采购项目预估费用约4212万元(含税)。
分包1济南中心
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折扣≤100%)。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环节 |
月日均区间/万 |
拦标价 |
计价单位 |
报方式 |
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
业务量≤35 |
0.2063 |
元/袋件 |
报价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 |
35<业务量≤45 |
0.0644 |
|||
45<业务量≤55 |
0.0606 |
|||
业务量>55 |
0.0569 |
|||
分拣机集包处理 |
业务量≤60 |
0.0732 |
元/件 |
|
60<业务量≤70 |
0.0228 |
|||
70<业务量≤80 |
0.0208 |
|||
业务量>80 |
0.0190 |
分包2临沂中心
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折扣≤100%)。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机构 |
环节 |
月日均区间/万 |
拦标价 |
单位 |
报价方式 |
|
散件外走及人工处理 |
业务量≤13 |
0.2341 |
元/袋件 |
报价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 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 |
13<业务量≤15 |
0.2130 |
||||
15<业务量≤17 |
0.2028 |
||||
17<业务量≤19 |
0.1927 |
||||
业务量>19 |
0.1826 |
||||
分拣机集包处理 |
业务量≤30 |
0.0608 |
元/件 |
||
30<业务量≤34 |
0.0507 |
||||
34<业务量≤38 |
0.0405 |
||||
38<业务量≤42 |
0.0355 |
||||
业务量>42 |
0.0253 |
||||
报刊处理 |
业务量≤26 |
0.0109 |
元/份 |
||
26<业务量≤30 |
0.0094 |
||||
业务量>30 |
0.0047 |
分包3烟台中心
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折扣≤100%)。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环节 |
月日均/万 |
拦标价 |
单位 |
报价方式 |
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
业务量≤6 |
0.3496 |
元/袋件 |
报价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 |
6<业务量≤8 |
0.2331 |
|||
8<业务量≤10 |
0.1165 |
|||
业务量>10 |
0.0583 |
|||
分拣机处理 |
业务量≤12 |
0.0971 |
元/件 |
|
12<业务量≤16 |
0.0467 |
|||
16<业务量≤20 |
0.0233 |
|||
业务量>20 |
0.0175 |
分包4威海中心
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折扣≤100%)。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机构 |
环节 |
月日均区间/万 |
拦标价 |
单位 |
报价方式 |
|
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
业务量≤4 |
0.3452 |
元/袋件 |
报价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 |
4<业务量≤7 |
0.1416 |
||||
业务量>7 |
0.1062 |
||||
分拣机集包处理 |
业务量≤7 |
0.1032 |
元/件 |
||
7<业务量≤12 |
0.0468 |
||||
业务量>12 |
0.0212 |
分包5青岛航站
报价方式: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折扣*拦标价,折扣后单价保留四位小数(折扣≤100%)按超额累进模式结算,外包服务费按各阶梯业务量分段计算、累加结算,即:外包服务费=∑(各阶梯业务量×该阶梯价格)。
机构 |
环节 |
月日均区间/万 |
拦标价 |
单位 |
报价方式 |
|
装卸车及人工处理 |
业务量≤2.5 |
0.4537 |
元/袋件 |
报价按照报价折扣进行报价,中标单价为: |
2.5<业务量≤4 |
0.3054 |
||||
业务量>4 |
0.1599 |
||||
分拣机集包处理 |
业务量≤3.5 |
0.1683 |
元/件 |
||
3.5<业务量≤5 |
0.0727 |
||||
业务量>5 |
0.0582 |
分包6青岛邮区中心
青岛邮区中心外包服务费执行环节全量单一价格结算,不分段计算,按照进口、出口业务量分别取数对应阶梯结算。结算周期内的月日均业务量=结算周期内的业务总量÷当期天数;
当期外包服务费=结算周期内的结算金额之和。结算金额=结算周期内的业务量×月日均业务量所在阶梯区间对应的价格。
采购事项一:青岛中心进口邮件处理业务 |
||||
业务量区间(万件) |
业务环节 |
单价 |
结算方式 |
权重 |
业务量≤50 |
矩阵处理 |
0.2740 |
元/袋件 |
8% |
集包处理 |
0.0533 |
元/件 |
8% |
|
50<业务量≤60 |
矩阵处理 |
0.2737 |
元/袋件 |
22% |
集包处理 |
0.0532 |
元/件 |
22% |
|
60<业务量≤70 |
矩阵处理 |
0.2732 |
元/袋件 |
43% |
集包处理 |
0.0531 |
元/件 |
43% |
|
70<业务量≤80 |
矩阵处理 |
0.2727 |
元/袋件 |
16% |
集包处理 |
0.0528 |
元/件 |
16% |
|
80<业务量≤90 |
矩阵处理 |
0.2724 |
元/袋件 |
4% |
集包处理 |
0.0523 |
元/件 |
4% |
|
90<业务量≤100 |
矩阵处理 |
0.2718 |
元/袋件 |
4% |
集包处理 |
0.0518 |
元/件 |
4% |
|
100<业务量 |
矩阵处理 |
0.2714 |
元/袋件 |
3% |
集包处理 |
0.0512 |
元/件 |
3% |
|
采购事项二:青岛中心出口邮件处理业务 |
||||
业务量区间 |
业务环节 |
单价 |
结算方式 |
权重 |
矩阵装卸 |
业务量≤10 |
0.1385 |
元/袋件 |
60% |
10<业务量≤13 |
0.1318 |
元/袋件 |
16% |
|
13<业务量≤16 |
0.1305 |
元/袋件 |
6% |
|
16<业务量≤19 |
0.1302 |
元/袋件 |
6% |
|
19<业务量≤22 |
0.1297 |
元/袋件 |
5% |
|
22<业务量≤25 |
0.1294 |
元/袋件 |
3% |
|
25<业务量≤28 |
0.1292 |
元/袋件 |
2% |
|
业务量>28 |
0.1276 |
元/袋件 |
2% |
|
集包处理 |
业务量≤8 |
0.1373 |
元/件 |
2% |
8<业务量≤12 |
0.1354 |
元/件 |
20% |
|
12<业务量≤16 |
0.1314 |
元/件 |
38% |
|
16<业务量≤20 |
0.1313 |
元/件 |
24% |
|
20<业务量≤24 |
0.1308 |
元/件 |
10% |
|
业务量>24 |
0.1269 |
元/件 |
6%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标段(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标段(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按照业务量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投标报价高于阶梯最高限价的、不符合量升价降原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方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邮政企业所需的可抵扣税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近3年至少有1个快递行业内邮件处理中心的分拣转运业务外包(不包含区县三合一揽投机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单个合同年结算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原件、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等相关证明)的分拣转运业务操作服务业绩(青岛航站、威海中心不低于200万元)。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进行现场查勘和业务摸底,时间不少于2天,并提供踏勘证明。
6.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者有事实证明,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隶属、挂靠、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8.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邮政企业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10.与山东中邮、(按对应分包济南、临沂、烟台、威海、青岛)邮政(含速递)企业有劳务派遣、劳务承揽业务合作的公司,其报名不予接收。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中标后不签合同、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合同未履行完毕因自身原因退出的,不能参加采购,在以往合作项目中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影响邮政企业形象、引起社会舆论等情况的,不能参加采购。
13.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5.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电子税务局或税务大厅开具的无欠税证明(非完税证明)。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2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