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智能化楼宇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17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已经完成购置,位于天津开发区东区第二大街 MSD H1 和 H3,面积57340㎡,主要包括办公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生产及设备用房等。项目装修工作已经实施,本次计划开展天津区域运营中心综合楼智能化楼宇系统施工总承包采购工作,本项目主要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包含以下子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及门禁系统、电子巡查、停车管理系统、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访客人员定位; (2)信息设施系统:紧急广播系统、会议系统及预约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餐饮; (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梯控管理; (4)机房工程:机房配电、机房空调、机柜、机房动环等; (5)网络系统:有线办公网络系统、无线办公网络系统、语音交换系统、楼宇设备网络系统 ;(6)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

国家管网集团天津运营中心综合楼智能化楼宇施工项目

标段编号: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17 17: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3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8-07 09:00:00       开标时间:2025-08-07 09:00:00

标段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包含以下子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及门禁系统、电子巡查、停车管理系统、安防综合管理平台、访客人员定位; (2)信息设施系统:紧急广播系统、会议系统及预约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慧餐饮; (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能耗管理系统、梯控管理; (4)机房工程:机房配电、机房空调、机柜、机房动环等; (5)网络系统:有线办公网络系统、无线办公网络系统、语音交换系统、楼宇设备网络系统 ;(6)可视化综合管理平台

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且盖公章。响应单位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企业性质为法人分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要求明确授权范围包含招标项目采购内容),投标将被否决。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如2024年财报未出,可提供2021年至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一项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建筑智能化项目的有效应用业绩,有效应用业绩要求为单份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承包业绩,所提供业绩需要包含安全防范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网络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中任意二个及以上的系统开发和集成内容。需提供: (1)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工程范围或工程内容、合同价款。合同中无法体现具体工作内容的,需要提供用户证明(需加盖用户公章)。 (2)类似业绩须为已完工业绩,提供交工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应包含相应的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签字页。 3.5信誉要求: 3.5.1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 3.5.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 投标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黑名单; 上述3.5.1-3.5.5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6 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取消投标资格;未列入国家管网集团黑名单。 3.5.7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上述3.5.6-3.5.7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安全员应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格式自拟)加盖公章,作为施工项目部岗位实名配置的凭证,《施工项目部岗位配置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安全员。 3.6.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1名。 (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2)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拟投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施工项目部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负责人1名,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公司盖章版工作简历。 (2)拟派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公司盖章版工作简历。 (3)拟派安全员1名,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7技术要求: 3.7.1软件产品 4 类(桌面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集中式数据库、分布式数据库),硬件产品 5 类(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人工智能产品 3 类(GPU 等用于人工智能计算的芯片、使用人工智能芯片的服务器、使用人工智能芯片提供算力的云计算服务)应符合国测或国保测的测评结果公告。需提供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网址:www.itsec.gov.cn截图证明。 3.7.2不间断电源(UPS) UPS整机应具有有UPS检测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涵盖投标型号,检验内容至少应满足GB/T7260要求。需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蓄电池应具有有蓄电池检测资质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涵盖投标型号。需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 3.7.3蓝牙信标: 提供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与所投项目监理服务商存在同体关系,即投标人与所投项目的监理服务商不得具有共同的直接行政隶属关系或存在行政隶属、股权控股参股关系。评委会现场核查。 (2)投标人须承诺如被国家管网集团纳入黑名单或暂停品类产品使用,在招评标阶段接受招标人有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已完成合同签署的,接受招标人有终止或中止合同的权利。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无条件提供系统设计图纸,交由甲方设计单位统一出版。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9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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