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及附属设备采购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7-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2×660MW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60亿元,建设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2027年建成投产。

2.2招标范围:

2台机组配套凝结水精处理及成套附属设备,包括:设备成套成品、安装附件(例如螺栓、法兰、线缆等)、满足第一次运行所必须的(例如油料、气体、充液)等材料(启动树脂由投标人提供,运行树脂由招标人自备)、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包括:投标人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等。本次招标范围为2台机组的成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以及再生系统与辅助系统。

2.3供货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业绩要求: 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凝结水精处理供货合同业绩4份(不含改造),且其中至少2份业绩成功投运2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2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23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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