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高通量及天通卫星能力体系建项目天通室分询比项目询比公告

2025-07-17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高通量及天通卫星能力体系建项目-天通室分公开询比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与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套天通室分系统(含室外卫星接收天线(可支持最长120米馈电连接)、天通中继器主机、室内信号覆盖天线(可支持最长30米馈电连接)、4台天通座机;

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10.72万元(不含税)。……

1.2.2实施地域:北京市。

1.2.3项目性质:货物采购。

★1.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

★1.2.5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质量保修期36个月。

1.2.6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7标包划分及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1名。

1.2.8本次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3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万元,不含税)

1

天通信号室内分布系统

2

2.68

2

天通座机

4

1.34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2产品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1)以下响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进网许可证或进网试用批文:天通座机;

(2)以下响应产品须具备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天通座机;

注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天通室分类)的业绩合同,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2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的,可以提供代理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也可以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2.5制造商资质要求:制造商响应须按询比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6代理商要求: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参加响应的,本项目核心产品(天通信号室内分布系统)每项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文件(代理授权文件必须为中文版本,如为外文版本须提供翻译版本)。

2.7代工制造关系: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0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11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以上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9: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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