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机构选聘招标公告

2025-07-17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C-服务类)

1.1项目名称: 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主承销机构选聘

1.2项目编号:  HBCZ                    

1.3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发行主体: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行场所:银行间市场;

(三)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

(五)募集资金用途:固定资产项目、偿还贷款本息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合法合规用途。

(六)承销方式:主承销机构余额包销。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4服务期限:本次选聘的承销机构服务期限覆盖债券申报至发行全部环节,以及各期债券的存续期管理。

1.5质量要求:   /                               

1.6其他: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分开评选,A包选取证券公司【3】家,B包选取银行【5】家,各家承销份额及承销角色待招标完成后由发行人同中标人另行商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A包证券公司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含证券承销与保荐;B包银行投标人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的有效的《金融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格;

③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提供开标时间前网站查询截图);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目前承销与保荐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⑤投标人需具有较强的中期票据承销能力,过去一年期间(【(20240701-20250701)】)主承销中期票据总规模在150亿元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⑦投标人如为银行业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总行对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债券投标的授权书(需提供落款授权人公章的授权文件)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文件复印件或公示信息截图的复印件,并充分说明投标人与总行间的业务关系;

⑧同一总行不得授权多个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投标。

2.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 年 【7】 月  【18】 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22】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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